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博览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评论 > 经贸时评 > 正文

电力职工收入 别玩缩句游戏

2008-04-24 09:11:11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孙耒  进入论坛>>

  昨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介绍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等情况。针对媒体 “电力行业职工待遇是否过高”的问题,王称,“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

  我们把王副主席的话借来玩一个缩句游戏,上述回应就变成这样一副面目:“收入合法无可非议,不合法必须追究”。然后我们会发现,以后碰到收入之类的问题都可以这样作答。问公务员为什么要涨工资可以这样答;问中国平安马明哲6000万的年薪可以这样答;甚至好事的邻居打听你的收入也可以这样给他来上一句。

  垄断行业工资总体很高是不争的事实。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另一个事实是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今年初媒体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士透露,由于隐性收入的存在,垄断企业内部存在着近百倍的收入差距”———按王副主席的逻辑,这么多年来并未见到有追究“5~10倍”乃至“上百倍”的“违法行为”,可见这些收入都是合法的,自然也就 “无可非议”。那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称“收入差距影响了社会分配秩序,急需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年初电力等行业向国资委上报方案要求上调工资、借此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这些做法也都实在没有必要。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语境下,以合法与否作为关键词的确无懈可击。问题是,我们想知道的其实是一个垄断行业的薪酬水平是否畸高以及过高的人力成本是否影响了这个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并不需要一次空泛的普法教育。问题是,在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尚未出台、垄断体制下的工资形成机制远未完善的情况下,垄断企业畸高的工资(福利)是否利用了工资立法上的某些空白?

  电监会应该回答的是这些问题,而不是外交辞令一语带过。完善各行业工资形成机制,尤其是寻找垄断企业工资调整的法制通道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电监会作为行业监管部门理应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不应似昨日一般,以语言艺术和文字游戏对舆论质疑施出太极推手。拒绝直面弊端,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可以规避尖锐的问题,但实际上,如此做法推挡的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进程。

打印本页
推荐给朋友:
EC网首页

查看留言>>

匿名:   用户名:

 

EC论坛
商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