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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需要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

2008-07-08 09:33:06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进入论坛>>

   “44%的民营企业家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高达60%的企业家曾因为有关职能部门效率低、办事拖拉、程序繁杂而丧失发展新项目机遇……”这是广东省情调研中心7月4日发布的《广东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及问题分析报告》中的内容。有专家指出:“相对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经常受到政策上的不公平待遇。”(7月7日《中国青年报)

   哪里的利益群体发不出他们的声音,哪里的公权力就可能对他们的利益诉求消极怠慢甚至蛮横侵犯,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笔者认为,要解决“44%民营企业家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建立民营企业的利益表达机制,让民营企业顺畅地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

   在国内,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的利益表达渠道已经很完善,它们凭借特殊地位几乎总能“旱涝保收”,市场风险在它们享受的种种政策优待中,已经控制在相当低或无风险水平。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中石油中石化等超大型国企,在国际能源价格高企时总拿到“财政大红包”?为什么电力、自来水等公共部门,涨价的呼吁总是屡获成功?为什么一些国企在经营不善、破产重组过程中,总能看见行政干预的积极身影?

   对于国内的外资企业而言,由于政策性等因素,它们享受了低税收等“超国民待遇”,早已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在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心态迫切的前提下,外资企业“再小的事情”都是“天大的大事”。试想一想,这种情况下,外资企业的利益表达渠道会不通畅吗?

   而对于占据着中国GDP半壁江山以上的民营企业,除了在公共媒体、少数的调研分析报告上吐吐苦水,我们还能在哪里听到它们的利益诉求呼声?诚然,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已经进入了各级人大、政协,但那毕竟是很少的一部分。退一步来说,就算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那一小部分民营企业家,鉴于多种因素制约,又有多少人敢毫无顾忌地说出自身的利益诉求?

   在我们国内的情况是如此,在国外又是怎样的情形?我曾经专访过加拿大维多利亚市的华裔市长刘志强先生和在荷兰经商的华人林斌先生。听他们说说在国外的相关情况。

   每周的周五上午是“维多利亚市市长面对面时间”,每个市民(当然也包括民营企业家)都可以直接到市长办公室找刘志强谈话,“无需预约,每人有10分钟时间,他们可以提自己关心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此外,市民还可以写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刘志强。

   “如果不倾听市民声音,不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下一次选举他们就不选你了!”虽然专访已经过去半年多,但刘志强市长这句话至今仍在我耳边回响。因为工作出色,刘志强1999年至今已成功连任了三届维多利亚市市长,成了该市历史上连任最多、在位最久的市长。

   林斌先生是欧洲杭州联谊总会会长,在荷兰开有大型医药公司。我曾问他:“在荷兰经商要跑关系吗?”他回答:“不用。我们从中国进口过来的医药,在荷兰海关报检时,他们只认货不认人。大家熟悉了成为朋友后,我最多也只敢送他们一条杭州产的丝巾,如果再厚重的礼物他们就不敢收了,因为那在荷兰是违法的!”因为守法经营,林斌先生受到当地政府的表扬,现在每年大年初一,荷兰乌特勒兹市市长都会到林斌公司拜年。

   从中外情形迥异的现实,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民营企业的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政府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就难以对民营企业的诉求做出积极反应,甚至是对民营企业的诉求做出权力寻租(如吃拿卡要)的负面反应。中国民营企业要想更健康地生存和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建立民营企业的利益诉求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显然已经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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