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于媒体,尤其是电视上的减肥、增高、隆胸广告引起神人共怒。尽管政府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封杀这类广告,但仍有媒体敢于顶风而上。其原因何在? 其实发布这类广告的媒体并不是不知道它们的危害。受过点教育的人都知道,波丽宝又不是武侠中想象的“乾坤大挪移”,怎么能把腹部的脂肪转移到胸部?恐怕播出这种广告的人绝不会去使用这类产品,也不会去让自己的至爱亲朋使用。但为什么他们还一次又一次地播出这类害人的广告,而且在被叫停之后,仍在改换形式,我行我素呢?我想这是万能的钱在让鬼推磨。从媒体的披露来看,从事这种不良广告的人已形成一条食物链。从生产产品的企业和从事广告宣传的公司,再到为这类产品代言的名人和普通群众演员,最后到发布这类广告的媒体,已形成一个不良广告产业链。他们未见得相信广告上所说的,也很少受广告诱惑去消费这类产品,但他们从这种骗人的产业链中受益。在这个产业链中最关键的是媒体。如果媒体不发布此类广告,这个产业链就终结了。因此,切断不良广告产业链要从媒体入手。 媒体发布这类广告是受钱所引导。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媒体该不该向钱看? 其实把市场经济等同于向钱看的经济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市场经济不像传统社会那样把钱作为万恶之源,“重义轻利”。“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成功的重要标志(GDP),是一个企业成功的重要标志(利润),也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标志(收入)。但“钱”绝不是唯一的标志。这里有两点是特别应该强调的。一是以钱为活动目标无可厚非,但必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进行赚钱的活动。不惜一切手段去赚钱绝不是市场经济的本意。二是还存在许多不赚钱的活动,比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提供教育和医疗保障这类公共服务。这些年市场化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正源于扩大了钱在市场经济中的导向作用。媒体发布不良广告正是向钱看的恶果之一。 在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下,媒体并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按传统的说法,媒体被称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我们特有的一种组织。它既不是政府,又不是企业,但既有政府的职能,又有企业的特点。这就是说,它既承担了政府的职能,例如,宣传教育的舆论作用,但又要在市场上实现自负盈亏。这种特点决定了它既不能完全受钱引导,又不能不考虑钱。在我看来,媒体承担的社会职责是第一位的。它应该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创造一个和谐社会服务。在坚持这种正确的方向之下,媒体可以赚钱。这些年,媒体发布各种有益于社会的广告也不少赚钱。当赚钱与社会责任不一致时,绝不能昧着良心去赚钱。那些发布不良广告、为伪劣产品为虎作伥的媒体正是掉进了钱眼里,完全忘记了自己神圣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与良心。 仅仅靠劝说还不足以让媒体摆正社会责任和赚钱之间的关系。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发布不良广告正源于社会约束的无力。我们有广告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但也许是假广告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太多了,实行起来往往成了一种软约束。如果是诈骗别人钱财,会有牢狱之灾,但发布假广告,骗了无数人,顶多就是罚款。当这种罚款的数额远远低于假广告赚的钱时,这种约束还有效吗?如果哪个媒介敢发布假广告就撤销其广告发布权,撤销领导与相关人员的职务,或者使得他们倾家荡产,假广告不早就绝迹了吗?千万要记住,“乱世必用重典”,针对假广告满天飞的状况,不来点硬的行吗?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宽容,其实是对人民的犯罪。 有人把假广告满天飞作为“顽疾”,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治愈的“顽疾”。用法律和教育让媒体从钱眼里跳出来,把自己的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假广告自然就消失了。关键在于这些媒体的上级领导单位和执法部门有多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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