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建议: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为缓解企业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可以降低收费公路通行费等税费标准,对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的企业加大税收减免和抵扣。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新华网7月23日)
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利息税、降低收费公路通行费、加大税收减免和抵扣,一系列改革建议都明确指向为民间“减负”——让居民实际收入在物价持续上涨中减少“制度性支出”,从而增强抗风险能力;让企业在合理科学的税收及其他政策激励下轻装上阵,应对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挑战与机遇。可以说,人大财经委的建议,确实是对症下药,是为寻觅经济良性发展动力提供的有效参考。
民众确实需要减税减负——以利息税为例,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恢复征收利息税以来,居民储蓄存款势头不但没有理想中的减慢,反以万亿元以上的速度增长;以征收利息税来刺激消费的初衷并没有实现。公众即使有心投资,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渠道。利息税客观上反而起到了“杀贫济富”的反向功能,确实需要制度检讨与改进。
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利息税,其最大益处在于,对财富资源进行调节和分配。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利息税征收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脱节,早已为舆论所诟病,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基本给搁置。个税交纳的主力成为普罗大众。对个税、利息税进行适应时代需求的重新抉择,符合中国经济良性发展的根本。
企业同样需要减税减负——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税收达到32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5%,其中印花税共完成8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2%;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而另一组形成鲜明对比的数据是,有媒体称:200万浙江民企面临“倒闭”危机,虽然浙江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王杰予以否认,“企业数量变化不明显”,但从该省经贸委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今年1-5月,全省规模以上亏损企业有1.07万家,亏损面达19.6%。在这种情势下,对本身正处于转型困境中的中小企业进行适当“补血”,是国际通行的经济刺激政策,中国也当予以借鉴。
有一种力挺现行税制继续坚持的理由如下:作为目前财政的主要稳定收入来源,国家不可能简单地降低各种税收。这显然是将税收的出发点与归宿本末倒置,税收不是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是在于通过资金的二次流通发挥更大效能,为国民经济创造更多的财富增量。对居民与企业的税收减免,其实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从“藏富于国”向“藏富于民”的现代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应当树立一种基本的税收价值观——税收终究是流回去的,用于公共服务;征税需要付出成本,于是征税考量必须科学、合理、慎重,保证征税“正支出”——收益大于成本,而不是“负支出”——成本大于收益。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利息税,也是为了让经济更符合增进大多数公众福利的原则。如果综合运用各类减税杠杆能带来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收益上升,不就是“正支出”吗?
因此,对目前税收体制进行完善,通过向全民征求意见,吸纳民意,做出最符合公众利益的改革,不仅是人大财经委建议的初衷、社会各界的共同心声,更是社会发展与市场规律合拍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