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际上是要公正地保护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包括他们的财产。从现实的情况看,其实更有助于普通人维权。梁慧星
·物权是保障人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的人权,没有物权就没有人的最基本的体面的生活,就没有人权。王家福
·有的民法学者说穷人更需要物权法——难道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人比富得流油的人更需要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吗?巩献田
·我很反对主流经济学家,北大那个张维迎,说实话,我很看不起他。倒不是因为我学问多大,学问低也可以看不起人,对不对?孟勤国
·我理解的物权法,核心应该是保护私有财产,包括富人,也包括穷人。但草案越审,我感觉棱角越被磨掉。大家争论了半天突然发现,原来争的是“无米之糠”。现在看来,草案中任何有争议的问题都已经被去掉。贺卫方
胡锦涛3月16日签署主席令公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什么是物权法第五次会议通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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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学习物权法知识
·住宅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 解析: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区内。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群众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
·禁止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国有财产 解析:针对当前国有财产流失的实际情况,物权法在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明确了国有财产的归属:“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针对国有财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承包期届满可按国家规定继续承包 解析: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解析: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解析:物权法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针对实际生活中由于开发商和业主信息不对称,许多开发商利用“协商”机制在格式合同中变相决定车位归自己所有的情况,有律师指出,可以通过具体的地方条例来补充完善物权法的规定。
·法律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解析: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抵押。 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抵押财产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
·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征收补偿费 解析:针对现实生活中征收补偿不到位和侵占补偿费用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侵害集体合法权益的决定可让法院撤销
解析:为了加强对集体财产的保护,物权法明确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须业主共同决定 解析: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物权法同时明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物权法亦明确规定:“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权法明确保护“阳光权”
解析: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为公民维护“阳光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物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共有 孳息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役权 居住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占有
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 理论解释: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详细]
·在现有的担保制度上有重大突破 解析:这次的担保法在128条有一个很重要的突破,就是对于经营的团体,不仅可以用现有的还可以用将来的一些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计等,这是对于现有的担保制的重大突破,现在能够作为担保的都是特定的现有的,而对于将来的一些东西有没有允许,实际上没有采纳浮动担保,但是已经把浮动担保的思想加进去了。
·对地产的影响 答:“物权法”中的一些条款,对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权力,进行了相当程度的约束。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同时,“物权法”的实施会增加购房人的信心。因为我国房地产采用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的管理制度,而土地使用有明确的70年规定年限,不少购房者用尽乎一生的收入购房,但使用时间却有限。而“物权法”则明确地规定了产权属性,购房者担心的问题将会不再存在。
·将推动私募股权基金 解析:易纲表示,PE恰恰能够满足中国将发展直接融资的需要,而且能以更高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推动中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他认为,最近关于合伙人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中国在PE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基础。特别是即将审议通过的《物权法》将有助于保护投资产权和PE公司的建立。
·对银行的影响有两个方面 解析: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董文标说,物权法对银行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产权清晰后对银行贷款安全起到提升作用。二是产权清晰有利于企业融资。随着物权法的颁布,产权清晰后既可降低银行风险,对企业和个人来说,由于法律明确后也可得到银行的服务,可谓双赢之举。